Panama
根據2020年頒布並於2024年修訂的《合格投資者法案》,外國人可透過購買至少30萬美元(或等值巴波亞)的房產申請巴拿馬永久居留許可。該法案由2020年10月15日第722號行政法令設立,並於2024年10月15日經第193號行政法令修訂以降低投資門檻。依第5條規定,投資需維持至少五年,否則若提前終止且未再投資,永久居留權將被自動取消。第8條亦明定,申請須在提交後3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成,確保辦理效率。
無居住時長限制,綠卡不需續簽或換卡
5年後可轉售,提供5年包租
法規規定3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理,流程清晰,進度可預期
可申請美國E2創業簽證,醫療教育完善,連年被評為適合退休與定居國家
根據最新法規,投資者需要在巴拿馬投資至少30萬美元(等值巴波亞)的房產,且該房產必須是全額支付的。
通過誠安國際移民顧問的專業服務,申請者可以獲得巴拿馬永久居留身份,享受這個”世界十字路口”國家帶來的諸多優勢,無論是作為退休天堂、生活居所,還是全球業務的戰略基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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